更新时间:2018-06-13 13:59作者:李一老师
作为执法处的一名中层干部,站在自己的工作角度谈廉政建设,我认为应该要处理好四种关系,即:处理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模范的遵守纪律规定,自觉接受各种监督,保持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使个人利益必须在保证和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来实现;处理好与亲朋好友的关系,身边的人,无论是配偶、子女、亲戚、朋友还是下属,都不能给他们留有优越的感觉和幻想的空间,教他们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真正体现出党员领导干部“平时看出来,关键时站出来,利益前让出来,危难时豁出来”的气魄。
并且加强自我约束意识。“勤生明、廉生威”的道理谁都懂;个人的廉洁主要来自自律,而作为一个单位就要以“四严”即从严要求,从严规范,从严监督,从严查处来规范和强化自律行为。工作中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不廉政无以立身。只有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才能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统计执法,树立形象,对内,向同志们树立良好的廉政形象,做好榜样,带动全处廉洁;对外,向社会树立统计执法的廉洁形象,促进统计局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创新思维,与时俱进推廉政
对于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要和上级保持一致,充分学习上级精神,另一方面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实际情况,创新思维,多角度、全方面推进廉政建设。不仅干部中推广,也要开展大量的学习课宣传课,使每位职工做到廉政熟知于心,廉政操作在手。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同时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要与反腐倡廉新的形势和要求相适应,不断进行刷新和完善。只有坚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建设性的思路、建设性的办法和建设性的措施,不断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对策,特别是针对一些腐败行为常常采用边缘的、间接的、隐蔽的方式进行的特点,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间为目标,制定出一批新的制度和规定。如我统计局在干部人事制度上,率先在全市推行公推公选制,改革干部选拔初始提名权,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财政管理制度上,率先推行财政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过错责任追究程序,着力打造公共财政、阳光财政和发展财政;在制定起草统计规程上,强化审批,征求大多数权威意见,确保无误。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地推进制度建设,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