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4 23:46作者:王新老师
二是牢固树立群众第一、民生优先的理念。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首要目标,认真落实各项惠民富民政策,加大对民生工程的投入,确保让人民群众在改革发展中得到实惠。领导干部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真正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时刻把老百姓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通过全力做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和造福群众的能力,切实把各族群众思想凝聚在一起,谋发展、抓稳定,促和谐。
三是强化对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对“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三重一大”等情况的监督,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中违规违纪问题的查纠力度。强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强化窗口服务部门公开审批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廉洁自律及行政效率低下、服务不优、独断专行、公权滥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行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公车私用私驾,干部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打游戏、炒股票、上网淘宝及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庸、懒、散、慢、拖、瞒”等问题;严肃查处惠民政策落实中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党员干部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和“吃空响”等问题。
五是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按照一手抓好教育,一手抓好案件查处的原则,围绕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上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个别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信仰宗教、参与宗教活动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加大查办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及乡(村)干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以坚定的党性和过硬的品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取得圆满成效
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是在学习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新形势下,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这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