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2:00作者:李天扬老师
正在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度以“依法治国”作为全会主题。各方期待,在改革开放进入第36个年头的时候,中国的法治建设该如何换挡提速、转型升级。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对此作出强调。梳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法治工作的部署,从“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到“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从“政法队伍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论断无疑都为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方向。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后经历次修订。《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都是以宪法为准绳,构成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体系,并逐渐完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环境健康发展。然而,一些领导干部无视法律的威严,凌驾与法律之上,领导的“看法”、“做法”大于国家的“立法”,即为“权大于法”,使很多领导干部走上了贪污腐败之路,步入了铁窗之门。如何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大懂法、遵法、守法呢?笔者认为:
一是要科学立法。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首先要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在加强立法方面,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让广大群众参与立法,通过完备的法律推动宪法实施,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和原则得到落实;要抓紧制定和修改与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
二是要依法办事。为避免一些干部“拍脑袋决策”、打“擦边球”、甚至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违法事件产生,政府的规划、审批、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必须全程有法制办或纪检部门参与,并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所有决策事项、行政执法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