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5 21:57作者:才子老师
时至今日,我国出台的现行有效法律已有24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其中“立法为民”是立法工作的鲜明特点、永恒主题。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看似与民生关系不大,但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条文从72条扩充到101条,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电梯和大型娱乐设施纳入其中。特种设备是冰冷的,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立法过程却深刻体现出立法者对百姓生命的关心和珍爱,这就是立法的温度。
提高质量,彰显力量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改革发展到今天,立法更需强调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时代精神、反映发展变化、得到群众拥护,成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法治力量。
今年8月25日,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首度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些长期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士认为,这标志着我国立法进入重要转型期,由粗线条走向精细化,由数量型走向质量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除公布法律草案初审稿征求意见外,还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的二审稿;审议法律案是立法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一部新的法律案审议次数超过3次的情况屡见不鲜……更广泛地民主立法、更深入地科学立法,旨在让每一部法律成为一部精品力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精益求精,慎之又慎,从旅游法到特种设备安全法,从商标法修正案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从军事设施保护法到安全生产法……很多法律草案经历了“立法前评估”,这为提高立法质量再加一道“阀门”。
巨轮前行,立法护航。我们相信,作为“改革路线图”绘就后的第一次全党“集体学习”,伴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依法治国”主题必将升华,“科学立法”内涵必将更加丰富。我们相信,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必将更稳妥、更有序、更富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