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47作者:李天扬老师
日前,国家发改委表态:档案(人事档案)管理费最晚于2016年取消。由于没有具体规定,档案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使用方向等一直饱受各方质疑。随着新规的实施,这一问题将得到根本解决。
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人事档案制度,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多数“组织人”转变为“流动人”,“弃档”“人档分离”现象越来越普遍,这是否意味着,曾经重要的档案变得不再重要?
管理费乱象
“本地存档费120元,服务费一年500元。”广源永盛人事代理连锁服务机构顾问告诉《民生周刊》记者,其中服务费归代理机构,存档费则是交给政府人才服务中心。
《民生周刊》记者调查发现,档案管理费各地收取标准各不相同,随意性较强。一份档案的年管理费,有的地方免费,有的地方最多收取数百元,而一些档案托管机构,价格则更高。
有媒体估算,北京每年产生的存档费逾亿元。该估算是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截至2016年6月底,北京市、区县存档机构共管理档案170万份,存档费于2016年1月起由240元下调至120元。
由于数额较大,使用、支出的具体细目又很少公开,档案保管费一直饱受各方质疑。那么,档案管理费收取的根据和标准是什么呢?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社部1996年印发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本着“服务为主,适当收费”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但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档案学通讯》总编辑胡鸿杰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从本质上说,人事档案是人事管理制度,“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不能由本人来管理。“人事档案的归属权属于组织,而不是个人。”
即便同一个单位的员工,档案的存放和管理也可能不同。“我们单位科级以下人员,档案存在本单位人事部门,科级及以上,则存在上级组织部。”在政府部门工作的郭文贤说,还有一些档案存在人才服务中心,这个是要收费的。
随着“弃档”现象增多,有人担心因为不缴管理费,档案会被销毁。对此,一名县级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民生周刊》记者:“我们主要是为大学毕业生服务,不收取档案管理费。尽可放心存在这里,就算不来取,也不会销毁或丢弃。”
曾经很重要
少则数张薄纸,多则满满数包,人事档案记录着人的一生经历。“档案厚,说明人生经历丰富,薄则说明经历比较简单。”人民日报社人事局原副局长鲁进康说。
而新中国的人事档案制度显然也是厚重的。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