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47作者:李天扬老师
丢失人事档案如何办
到了退休年龄,发现人事档案弄丢了,没办法退休,享受不了各种保险待遇,这些问题曾经困扰着一批人,现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可以为职工补建档案了。如果你也是丢了档案的职工,你也可以带着相关材料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正式补建档案。
四种原因造成职工人事档案丢失
据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介绍,造成职工人事档案丢失的原因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单位管理不善,人事劳资干部更换频繁把档案弄丢;企业改革、濒临破产、解体等原因丢失档案;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事务需要移送档案过程中发生丢失;单位管理不严、需要职工自行保管档案时职工自己丢失。
女职工不超50男职工不超60均可补办
那么,什么情况能补建档案呢?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如果单位不存在了,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的地方,劳动部门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
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办理
丢失人事档案的职工从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依据获取的《补建档案材料卷宗》要求,依次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根据上述材料填写完补建档案材料综合认定表并加盖公章后,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正式补建完成。
档案应交给专业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职工,职工人事档案是记载着职工本人工作经历的一个主要凭证,应由负责档案保管部门进行保管,否则丢失后补建起来相当麻烦和困难,希望目前档案依然存放在自己手中的职工尽快将档案托管到专业档案保管部门进行保管,避免由于档案丢失给本人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事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