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47作者:李天扬老师
广西2016年起将取消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
8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介绍,广西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自2016年1月1日后不再收取。
据介绍,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以及考研等手续的政审环节,必须查阅;在办理流动人才职称评定、申办退休、报考某些执业资格、出具与档案内容有关证明材料等业务时,档案仍是必备的佐证材料。
我区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近年呈逐年降低之势。目前广西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文件(发改价格﹝2015)3882号)规定按10元/月标准收取,2016年1月1日后不再收取。全区执行统一的标准。离校未就业应届大学毕业生免费托管。
针对媒体普遍关注的2016年取消档案管理收费后,广西是否计划建立电子档案系统?目前有无财政补助?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回复称,广西目前没有人事档案保管专项工作经费。自治区本级人才服务机构目前共托管了近12万卷人事档案,受制于财力和人手,目前没有大规模建设纸质人事档案原貌扫描数据库系统。
针对2016年取消收费,财政补助标准目前也尚未出台。自治区本级人才服务机构依靠自身力量,目前已建立了人事档案核心信息点电子数据库系统,每份档案均在数据库中均有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