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8 05:33作者:才子老师
2、上岗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无故未签或代签者按旷工论处。
3、建立请销假制度,严格请假手续,凡请假都应写请假条,到办公室登记。局副职领导有事向局长请假;其它人员请假一天的由主管局长批准,超过一天由主管局长签字报请局长批准;凡未按手续请假缺勤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4、干部、职工请病假须持有市医疗保险中心指定医院的证明;长期有病不能上班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5、因公下乡或出差者,应填写下乡或出差条,经主管局长批准,并按期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要主动向主管局长联系。
6、个人有事请假每月超过两天者,第三天开始每天扣款10元。旷工一天罚款3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10元,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算一天旷工,年累计旷工30天的予以除名。
7、对年累计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病假半年以上,旷工5天以上,取消年终福利和评奖、评先、评优资格。
8、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婚丧大事及本人结婚典礼允许请假7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可享受15天假期,探亲假、产假、节育手术休息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凡休假跨跃双休日、节假日的,时间应连续计算。
9、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老同志可以不参加考勤,自觉上班,一般每周应保持23天的工作日。
10、机关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总结公布,并报请局长审批,计财科按考勤结果兑现。
11、经局长批准,确需加班的,要给予加班补助。[1][2][3]
三、学习制度
1、理论联系实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xx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每周一上午学习制度。要做好笔记,写出学习心得,并定期不定期考试。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
3、学习方式采取两种:一是全局集中组织学习;二是以科室组织学习。
4、举行农业科技知识讲座,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掌握一定业务工作技能,提高业务素质。
5、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每次罚款10元,并按旷工处理。四、卫生制度为了保持局机关整洁卫生,创造优美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