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04:58作者:李一老师
2.考评方法不科学。对于年度考核,每个干部都想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各部门也根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制定了量化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晋职、考核奖金的依据。但由于部分单位考评方法欠科学,没有起到客观评判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的作用。有的由于基层很多岗位临时任务繁多,考核中没有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确定不同的考核标准,搞“一刀切”。有的考核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量化不够,注重定性考核,忽视定量考核,使考核流于形式。而有些激励机制本身的合理性就值得商榷,如“末位淘汰制”,缺乏科学性、政策性。对公务员的辞退淘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无对末位淘汰进行规定,许多干部表示这种行政行为有违规之嫌。
3.激励手段不给力。从经济层面分析,近年来,房价飞涨、物价攀升,干部收入出现滞涨。同时,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干部工资福利待遇发放日益规范,获得隐形收入的漏洞堵死,这对干部队伍的生活带来了一定压力。而相比企业员工年薪制、计件工资制,相比农民工一天包吃包喝二、三百元,相比部分公职人员权力寻租动辄几万、几十万、数百上千万,无论奖励和惩罚,一月几十元,一年几百元不过千元,对干部都起不到很好的激励效果。从政治层面看,作为县级机关部门,最高职务是正科级,晋升路径短,单位的行政级别限制了领导职务,形成“粥少僧多”的局面,干部职务晋升不可能“面面俱到”。另外,当前职务晋升还存在着“隐形台阶”,如乡(镇)里的副乡(镇)长晋升为乡(镇)党委书记往往要先经过乡(镇)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党委委员)、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几个台阶。一些干部认为“长路漫漫”,不知付出多少努力才可能有收获,便失去了前进奋斗的动力。
4.操作执行不严格。部分单位对考核奖惩纸上写的多,认真落实少,监督惩处不够严格,造成执行力偏弱,使部分考核制度形同虚设。一是考核过程走形式。对部分只能定性的考核项目,考核人员检查时往往就是查查资料,听听汇报,不注重实际工作效果,不注重听取群众反映。对部分定量考核项目,不注重数据把关,不注重事实考证,以致上报数字水份大,工作成效不真实。同时,很多考核只注重年终结果,忽视日常检查指导和督办。二是考评打分重人情。如对乡镇区和县直单位的考核,少数考核部门不是完全按照考核细则打分,不是依据考评结果打分,而是看平时联系紧不紧、相互感情深不深,打印象分、人情分。三是评先评优讲平衡。少数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严重走形变样,评先评优成为一种平衡照顾的福利待遇,有的领导点定,有的轮流坐庄,使得一些被评优、评先者名不副实,以致于出现“先进者”不珍惜荣誉,后进者不争取荣誉的情况,激励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