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9 07:17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6年党员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履责担当心得体会
8月16日,市委书记王昌荣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市委办第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与支部党员一起交流发言。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强化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和担当,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会上,支部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联系个人的工作实际,分别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听取大家的发言后,王昌荣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当前全市的中心工作,谈感受、谈认识、谈体会。他指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很有意义也很有必要。《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加强学习,领会内涵精髓,把握本真要义,做到知责明责。
“不问责、少问责,首先就要多尽责、尽好责。”王昌荣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作为领导干部,就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以上率下,做好表率示范。从严治党不能失之于宽,作风建设不能流于形式。《问责条例》明确了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要把这六种情形作为担当的着力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在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担当有为。
王昌荣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遵规守矩,做到对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人民负责。要对照条例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找差距,补短板。要运用好问责这一利器,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2016年党员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履责担当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颁布后的又一项党内重要法规。条例以党章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为广大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尽好责。通过认真的学习,借此机会,谈三点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