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23:28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个人党风党纪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2016党风党纪自查报告
今年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纪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罗平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罗平县贯彻落实20xx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方案》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相关要求,坚定不移的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实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有效落实《廉政准则》,为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现将我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把党风廉政工作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具体措施为:
(一)抓责任,加强廉政工作组织领导。一是由局主要领导负责抓好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廉政工作,要求他们廉洁自律,实行廉政承诺,按制度履行职责。二是由局副职领导抓好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处理所各科室的党风廉政所显露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抓好廉政谈话制度。每年,局主要领导都会与副职领导进行廉政谈话一次,副职领导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一次,以便及时了解情况,化解矛盾,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效果。
四是明确反腐败工作任务目标。年初,局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和个人。年中,结合责任制考评工作,组织半年度党风廉政督查工作;年底,由办公室牵头,对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工作进行测评、总结、通报,使党风廉政工作与安全生产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五是严肃反腐败工作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如有发现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据责任制的要求追求相关责任,这对全体干部职工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