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4:56作者:王华老师
4月21日,暮色下的长沙市梅溪湖,万家灯火,建设如火如荼。当日,省委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提出17条“硬招”,提速湘江新区改革发展。
三湘都市报记者唐婷陈昂
4月21日上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守盛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研究审议有关改革方案。
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杜家毫,省政协主席、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微微出席。
省领导郭开朗、许又声、陈向群、张文雄、傅奎、黄跃进、黄兰香、韩永文、张剑飞、蔡振红出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支持湖南湘江新区加快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意见》、《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人事
我省公立医院将实行全员聘用制
实行全员聘用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合同管理……随着《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在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上获得通过,我省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将实现重大改革。
近些年来,我省公立医院新进医务人员增多,然而因无法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不到相关待遇,导致人才引不进、留不住。因此,本次《实施意见》创新编制管理,其核心是实行编制管理备案制,“核定总额,动态调整”,即编制部门按照现有编制床位和人员编制标准核定人员总额,根据发展需要动态调整。
同时,现有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人员仍按现行办法进行管理,今后新进的人员由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额内自主聘用,实行备案制管理。过渡期内,对备案制管理的新进入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实名制管理人员同等对待。
在保障机制方面,备案制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同岗同酬原则确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聘用期内由公立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
根据《实施意见》,编制备案制管理的范围为试点医院新进入员,原编制内人员继续实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只出不进,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