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14:50作者:李一老师
近期,在京举办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相关部委官员说,高校、公立医院或不纳入编制管理。该人士表示,今年重点研究编制创新改革,特别是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对相关改革的影响。
7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10月1日,人社部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管理办法》,2015年1月14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系列政策密集出台。
政策如何把握、养老保险改革与职业年金制度如何推进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风险如何防控等,这些都是当前事业单位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据记者了解,随着养老金制度告别双轨制,我国大部分城市的事业单位已开始缴纳社保,但是编内、编外人员“同工不同酬”的遗留问题依然难解。
对于事业单位来说,编制是岗位设置、核定收支和财政给予补助的依据。事业单位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情况。其中,全额拨款、差额拨款是财政全部或者部分负担“人头费”。
在事业单位存在“用工双轨制”的情况下,编内人员工作的稳定性和所享受的福利待遇跟编外人员有着不小的差别,存在同工不同酬现象。
在近日召开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动态及热点问题高峰论坛”上,相关部委官员表示,今年将重点研究编制创新改革,特别是高校、公立医院不纳入编制管理后对相关改革的影响。
资料显示,事业单位改革前,全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3100多万在职人员;改革之后,全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其中,大约有800万是医院工作人员,高校职员的占比也较大。
如果针对高校与公立医院的编制创新改革启动,将涉及上千万人的利益。
实际上,早在去年,北京就已提出相关规定。
2015年5月,北京市发布的《关于创新事业单位管理加快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出,对现有高等学校、公立医院等,逐步创造条件,保留其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