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1:45作者:李一老师
办理条件
1、市区内非农业户口之间的迁移
2、市区县内农业人口婚迁
(1)太原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婚后可申请无工作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
(2)父母双亡留在农村的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当地或其它地区无亲属,要求投靠太原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亲属。
办理材料
市内户口迁移:当事人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市外迁入:当事人须向拟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持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调动工作证明等到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或县(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按政策规定审批办理。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侯家巷19
电话:(0351)2023011
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区分局
地址:昌盛西街65号
电话:(0351)7176911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
地址:坝陵南街11号
电话:(0351)3238256
太原市公安局万柏林区分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街小井峪路口
电话:0351-2777110
太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科技街19
电话:(0351)7036964
太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电子街8号
电话:(0351)7993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