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7:19作者:王华老师
40.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依法理顺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出资关系,依法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通过直接划转、重组整合等方式,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具备条件的,可以进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企业,在2017年底前完成改制脱钩。进一步健全市州国资监管机构和体制,明确和落实县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责任主体。
41.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规范、统一工作体系的原则,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全面加强境内、境外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财务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实现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全覆盖。
42.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覆盖到国资监管机构监管的全部国有企业,覆盖到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全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应上缴国家的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收入,转让国有产权获得的收入,国有企业清算收入及其他国有资本收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解决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按照企业分类和实际,分别确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建立国有资本收益资金使用评价制度,提高国有资本使用效益。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并逐年提高调入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43.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在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实施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根据需要将部分国有股权划转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持有,分红和转让收益用于弥补养老等社会保障资金缺口。
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十六)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44.坚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制定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促进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为目标,稳妥推动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