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6:43作者:李一老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粤发〔2014〕15号),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开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局面,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思路。
区别省属国有企业管理级次和功能定位,分类推进改革。
——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具备条件的改组成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其他也应创造条件,不断深化改革,做强做大做优;二级及以下企业,围绕资产增量率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多元有效设计,加快机制体制创新,进一步放开搞活。
——准公共性企业,着力通过资产、资本、资源整合以及整体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叉持股等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布局,做强功能,做大规模,进一步增强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竞争性企业,着力通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灵活多样的改革方式,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进一步增强活力和竞争力。
——具备试点条件的企业鼓励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推进改革。省属国有企业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财务预算信息公开、经营者长效风险金制度、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等改革试点;二级及以下企业,开展50家企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20家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创新、经营者和员工持股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和市值管理等改革试点。推广试点经验,形成示范效应,整体带动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推动形成15家左右营业收入或资产超千亿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省属国有企业整体规模和竞争实力显著增强。
——省属国有资本70%以上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行业,布局结构明显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