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17:27作者:李天扬老师
“农业部门仅仅依靠督查和执法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实行经营许可,才能从源头上把关。”杨理健告诉记者,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经营许可。我国农药经营网点面广量大,仅山东省农药经营单位就达5.5万个。当前农民购药受经销单位的影响最大,而大多数经营者由于素质不高,不能识别假劣产品,不能科学指导农民用药。实行经营许可制,建立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机制,并对经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不仅能有效提高经营者业务素质,而且可以有效遏制销售国家禁用农药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记者了解到,许多规模较大的企业和经销商也对恢复经营许可制持支持态度。北京清源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富龙说:“经营许可制可以很大程度阻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也能把一批只注重利益、不注重产品质量的经销企业剔除出去,有利于连锁经营企业和生产企业直销发展壮大。”
培训提高农民用药水平明确使用者法律责任
农药使用环节对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修订大大强化了农药安全使用环节的监管。
征求意见稿中对限制使用高毒农药实行规划定点经营,实行农药减量计划,建立农药使用记录,大力推广低毒生物农药的应用,免费培养农民使用限制农药,鼓励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统一使用限制农药,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件发生,提高农民科学合理用药水平,这些措施都将保障农药安全使用,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征求意见稿中还对农药使用者规定了法律责任。”杨理健告诉记者,农药使用者大多数是农民,农民在我们国家是弱者,对他们的经济处罚很少,但是农药使用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所以征求意见稿中对不按标签标注的要求使用农药的,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的,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生产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使用农药的,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的,不妥善收集使用剩余农药和包装等废弃物的,均要受到责令改正或惩罚。“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新《条例》的严厉性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他强调说。
建议补贴生物农药应用允许登记证有条件转让
新《条例》已进入最后的研究议定阶段,对新《条例》还有哪些建议和期许?
山西省临猗县经销商廉智斌对记者说,生物农药见效慢,价格相对较高,推广难度很大,新《条例》能否对农民购买和使用生物农药有具体明确的补贴和奖励政策,以更好地推广生物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