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10:31作者:李一老师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一)强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的、
(二)未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志愿服务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年月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