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09:06作者:李一老师
发卡经营者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预付卡资金存管账户,与存管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在经营场所定期公示预付卡资金总量和使用情况。预付卡资金只能用于发卡经营者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
权威解读
美容美发健身业成“人去楼空”高发区
国家实施新消法后,江苏原有的消保条例已经存在多处与新法不符的情况,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将《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纳入了今年的江苏立法计划。根据立法程序,条例草案首先由省政府法制办起草并公开征求意见。
那么苏版的新消条与2014国家版相比,有哪些新的特色?省消协相关人士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最大亮点就是对预付款、连锁店消费等一些常见的案例情况进行了明确,尤其是预付款消费最后店去人空、倒闭后无人认账,消费者几千几万元打水漂等情况,在江苏出现过很多次。历年来江苏省消协、省工商排出的十大消费典型案例中,都曾多次出现过此类案例,美容美发行业、健身行业此类消费维权案例尤其突出,为此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还曾经专门跟美容美发等行业协会协商制定了行业公律,为预付款消费立法做好了准备。
预付费投诉主要表现形式有五种:一是商家中途歇业或者转让,消费者余下的预付款无法正常消费或者退款;二是消费者提出退订时,商家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拒绝,或者收取高额的退订费用;三是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进行强制交易;四是办卡后服务滑坡,无法兑现初始承诺;五是商家在进行服务时所用产品存在问题,致使消费者身体受到伤害。特别是,预付式消费与非法集资、恶意诈骗等犯罪行为捆绑,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苏版新消条草案中,对预付款的限额、年限等都将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保护,今后消费者再遇到相关的案例可以依法维权。
为什么没有约定预付款强制担保条款?
记者注意到,在草案中,对于商家对其发放的预付卡向消费者提供担保,用的是“鼓励、支持”,而非强制。为什么不采用强制性条款,让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最大限度保障?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早在2012年,南京发生轰动一时的“小豆丁”跑路事件时,多方管理机构和专家就曾进行相关的探讨。当时,南京大行宫附近长发大厦B栋15楼一家名为“小豆丁早教中心”的机构突然人去楼空,众多家长的预付钱款面临“打水漂”。在发生多起此类事件后,省消协方面一直在推动对预付卡消费者进行担保,但是银行方面存在较大的操作难度,尤其是“账户内的资金到底属于谁”这点无法明确,是加强银行第三方监管的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