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5 08:33作者:李天扬老师
10.考了一年再拿资格有问题?
答: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2015年11月20日发布的公告中的最后一条规定:“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因此,未在规定期间内申请的,过一年之后,还得再参加一次考试。因此,提醒广大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各地司法局官网公告,及时进行成绩查询和资格审核申请!
11.三年的实习经验可以是兼职吗?
答:根据通常意义上的理解,这里的相关法律工作,必须是与法律工作有直接联系的工作。既然是指工作,就应当是正式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而不应当是实习。改革措施落地后,对3年工作经验的实质性审查,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很可能是和个人社保缴费记录挂钩,而兼职是无法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证明的。因此,这里的三年工作经验应当是指与法律有关的全职工作。当然,具体的改革规定,还是应当以官方文件为准。
12.非法本,但是法学研究生,三年制的,第几年可以考?
答:通常意义上来理解,这种情况参照大三期间考司考的规定,有可能是研二就能考的。当然,具体规定还是要以官方改革方案来落实,以官方文件为准。
13.全日制大三本科明年还能考吗?
答:2016年很可能是现行司考的最后一年,所以根据现行司考制度,无论是非法还是法学的大三的学生,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的,不管是普通高校还是成人高校的,全能参加考试,所以要抓住这个机会。
14.自考法律本科还能报名吗?
答:按照《意见》已经公布部分的字面上理解,改革后,自考本科的学历,不能直接取得资格,需要先获得法律硕士或者法学硕士的“双证”学历。但是,司法部很有可能会对其视同处理,即视为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是否视同处理,就需要看之后司法部的官方文件的出台了。2016年预计是现行司考制度的最后一年,自考本科学历还是可以正常报考和取得资格的。
15.同等学力研究生行不行?
答:同等学力研究生通常指申请学位者或报考研究生的考生中,虽然没有大学本科或者硕士生、博士生学历(包括获得相应的学位),但通过自学或其它途径达到了相当于大学本科或硕士生毕业以及博士生申请论文答辩时的知识和能力水平的人员。同等学力是非本科、硕士生毕业者报考硕士生、博士生,以及不具备硕士生、博士生学历的人员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时的必要条件。在我国,同等学力资格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接受其报考或申请的单位审核。所以同等学力研究生是只有研究生学位,往往没有本科学历,故从《意见》的字面规定看是不能参加考试而取得资格的。对于此种人士,是否视同获得学历,还得看司法部官方文件如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