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08:43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特别提出,2016年将抓好巨灾保险制度落地;尽快推动《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落地;积极推动地震巨灾保险立法进程,将地震巨灾保险纳入法制化框架;继续推动巨灾保险地方试点,探索研究覆盖洪水、台风等主要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制度。
目前,汶川地震8周年刚过,让我们将目光再次投向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1巨灾保险:数字上的强烈反差
8年前,发生在祖国西南的那场突如其来的地震,造成了8万多人死亡的人间惨剧。从那时候起,一个数字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在汶川地震中,保险理赔金额仅占灾害损失的0.2%,而按照相关统计,全球保险理赔占自然灾害损失的比例是35%,发达国家有的甚至高达80%以上。
即便是5年后,2013年的四川芦山地震,保险理赔金额占灾害损失比例仍不足1%。保险的钱在地震重建中所能发挥的作用不大。强烈的反差激起了各方对中国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强烈呼吁。
同时,当前国民对巨灾的风险意识较差,投保意识也相对较弱。如果发生巨灾的地区的民众没有投保或者该地区的投保密度比较低,那么巨灾一旦发生,主要的救灾及灾后重建资金都来自于国家财政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这在很大程度上将给国家财政增加负担。
2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将分三步走
近几年,随着保险地位的上升和提高,巨灾保险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按照巨灾保险主要推动部门保监会的规划,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将分三步走:
第一步,前完成巨灾保险的专题研究,明确制度框架;
第二步,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部署工作,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
第三步,在2017年至2020年,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当中。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2016年、2016年连续两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要“建立巨灾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