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22:47作者:王新老师
在备受关注的婚假和产假问题上,《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有关规定明确,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奖励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奖励产假45天,给予配偶护理假15天。奖励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产假98天的基础上,今后河北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8天;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可享受产假143天,男方可享受配偶护理假15天。据介绍,各省(区、市)奖励产假在30-60天之间,河北规定的45天处居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