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7 23:22作者:王新老师
驾驶员分流:四种方式区别对待
各车改单位正式在编驾驶员按以下方式妥善分流:
1、留车留用:不列入车改或经批准留用的车辆驾驶员可以继续留用。
2、提前退休:按照人事社保部门制定的鼓励政策,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3、保留岗位:涉改车辆在编驾驶员可留在原单位,以远程和应急公务租用车辆驾驶为主,兼职从事其他工作。
4、自谋职业:自愿辞去公职,按照有关政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涉改车辆临时聘用驾驶员先由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公司择优聘用,其余人员按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给予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涉改车辆借用驾驶员一律退回原单位。
改革时间:6月底完成市级机关车改
公车管理是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群众要求治理“车轮下的腐败”呼声越来越高。去年,我市进行市属国有企业公车改革,拍卖处置市属国有企业所有非生产经营性公务用车。
据市纪委调查,本次涉改单位中共1790辆公车,去年这些车辆运行费用达9084万元,车辆更新购置1814万元,折旧费用3580万元(按每辆车2万元估算),三项合计共14478万元。无论从降低管理成本的角度,还是从加强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看,都迫切需要对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实施改革。车改后每年可节省不少费用。
目前,我市已成立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按照时间安排,车改单位在完成车辆上缴、驾驶员分流处置等工作后,于次月起向涉改人员发放用车补贴,6月底前完成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
据悉,各县(市、区)也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参照本次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原则要求,于2012年6月底前制订车改方案,报市车改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并于2012年12月前完成车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