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3:26作者:王新老师
健全社会治安组织动员机制,推动社会治安社会化治理。
健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工作机制。
健全同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高效顺畅的海外追逃追赃、遣返引渡工作机制,等等。
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
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定期清理和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制度。
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落实无户口人员落户政策。
建立户口迁移网上流转核验制度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方便异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
改革内地往来港澳边检查验模式,提高通关效率。
向县级公安机关下放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权限。
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灵活务实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
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推行驾驶人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等制度,向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下放驾驶人考试权限。
深化机动车检验改革,全面实施省内异地验车,逐步推行跨省异地验车。
加快建立跨省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制度。
缩小建设工程消防审批范围。
全面落实报警求助首接责任制、群众办事一次告知制、窗口单位弹性工作制,大力推行“预约服务”、“绿色通道”和“一站式”等服务模式。
积极搭建综合性网络服务平台和新媒体移动终端,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上流转,方便群众咨询、办事和查询、监督,等等。
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
探索实行受案立案分离和立案归口管理制度。
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
深化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告知制度。
围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适应证据裁判规则要求的证据收集工作机制,完善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和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