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1 23:23作者:李天扬老师
通过多年不懈努力,浙江公安机关虽已成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领头羊,但各级领导都深感执法公信力同样是“易碎品”,唯有敢于攻坚克难,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确保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和全面建设法治公安同步推进、相向而行。
精细化程度高是浙江公安改革的另一鲜明特点。
嘉兴市公安局获公安部命名“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示范单位”,其瞄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行区”目标,以办案、案管、物证三个中心建设为龙头,紧抠每一个细节,完善功能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通过硬件建设倒逼软件,确保精准发力。同时细化了执法办案积分制度,从原来偏重于褒奖向“奖得心动,罚得心痛”上转变,激励民警又好又多地去办案。
执法场所功能区建设一直是浙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截至目前,全省已投入1.7亿元资金,升级改造办案区1055个,执法管理室328个,综合性物证管理室529个,强化了基层执法管理的集约化、系统化,有效促进了警情、案件、人员、物品的管理。
浙江不断深化阳光执法工作体系,组织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对全省公安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及审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和调整,并向全社会公告。
绍兴公安于今年6月建成了执法公开系统平台,通过门户网站、网上服务中心手机客户端等途径推向社会,方便群众随时随地查询,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针对公安执法中的多发问题,全面推行执法菜单式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