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1 23:23作者:王新老师
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
网约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接入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不得接入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之外的其他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
焦点解读两份意见稿,亮点有N个。限于篇幅原因,本报集纳如下“最焦点”,看看专家怎么解读的——
[关键词]燃油补贴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推动出租汽车燃油补贴制度改革。在保证驾驶员合理收益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取消或减免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指导企业建立合理收益分配机制等综合措施,逐步取消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有关专家表示,燃油补贴政策在一个阶段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新形势以及新业态的冲击下,这种持续的补贴并不利于出租车市场的理性发展。
[关键词]经营权新增的士无偿使用经营权
《指导意见》明确,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期限制,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说,出租车经营权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实行经营权期限制有好几个好处,可以有效建立出租汽车准入退出机制,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等方式实行优胜劣汰。可以抑制非法哄抬经营权价格,降低出租汽车经营成本,减轻消费者负担,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关键词]定价预约车费也可由市场调节
《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对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对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徐亚华介绍,目前规定网络预约车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也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出租车可以提前预知本趟次服务的金额是多少,从甲地到乙地通过沟通,他就知道这趟服务需要支付多少金额,乘客对服务价格可以自主选择,为此可以实行更加宽松的价格管理方式,更好地发挥运输价格在调节市场供需关系中的作用,也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同时,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比较大,部分城市出于城市交通发展战略来考虑,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