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11:49作者:王华老师
备受关注的平顶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11月3日,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调研组正在对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进行摸底调研。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定的一项物权制度。建立这项制度对建立健全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平顶山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之前由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管理)、林业、农业等部门承担的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等职责整合至国土资源部门,行业管理和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原职能部门承担。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分清登记和审批职责边界,将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存档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完整地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职责和登记权利的完整性。
为保证不动产产权的稳定和连续,各级、各部门原发放的各类合法不动产证书继续有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5年过渡期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时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管理范围。
按照方案,平顶山市将建立不动产登记窗口,以“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下月底前,平顶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挂牌。明年底前,全市不动产登记所有资料移交、系统对接等工作完成。
各县(市、区)与市级同步进行不动产统一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