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4 13:41作者:王新老师
(四)切实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把改善乡村教师住宿、食堂、办公条件与实施“全面改薄”、建设周转宿舍等工程相结合,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每个乡建1所乡村教师活动中心,设立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室,为教师身心健康提供服务。所有乡村学校实现“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全覆盖,并为乡村教师提供必要的信息化设备。按照“节约、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通过维修改造或新建扩建,为每所乡村学校修建一所食堂,并配备餐桌椅等相应设施设备。按规定标准,为乡村教师修建集办公、住宿为一体的周转宿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59号)精神,从2016年开始,将解决村一级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宿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周转房予以解决;把乡一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由县市区政府统一解决。足额保障乡村学校取暖费,百人以下乡村学校公用经费按照百人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