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0 11:40作者:才子老师
报道如实刊登了慧慧的困难情况,城内无数读者为之动容,小梅与妹妹手忙脚乱地接待了一拨又一拨探访者,从他们手中接过沉甸甸的礼物。“这么多好心人,我们该拿什么回报?”几天后,小梅通过媒体公告孩子的物资已充足,并捐出一部分奶粉给其他贫困患儿——这是她的第一次公益之举。
此后,小梅学会了上网,也认识了很多义工和病友。他们都是本地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覆盖不到的群体,大家一起成立了“地贫患儿救助”QQ群,抱团互助。一方面,小梅外甥女慧慧的治疗费一直在筹措中,另一方面,当身边有孩子因贫穷而没钱输血性命垂危,或者有孩子找到了配型骨髓却没有钱进一步做手术时,小梅就会为病友发布求助信息,联系义工资源帮忙筹善。
《草案》的新闻登出,小梅忧心忡忡:“这就意味着,像我这种为自家孩子募款以及帮病友募款的行为,以后都不能做了。如果不能,我家孩子又会走投无路了,怎么办呢?”
争议:看到路上的求助者难道要“避之则吉”?
《草案》进入审议阶段消息传出后,小梅的担忧也成了公益人士的担忧。对于“个人不得募捐”的提法,目前争议众多。
“在街头遇到需要救助的可怜人,是否应该第一时间将之认定为‘违法’,避之则吉呢?作为长期捐助人,市民梁穗觉得,该条例有挑战道德底线的“嫌疑”。
就梁穗本人而言,她长期根据见诸报端的重大疾病求助个案,实施对接捐款。“有时在街上遇到摆摊求助者,只要看到其手上拿着媒体登载的报道,我都会给对方捐一点点心意。但以后看到这样情况,难道避开?这似乎不符合慈善社会的道德观念,就求助人而言,抛弃尊严上街讨钱,是迫不得已的一步,如果在重大疾病救治过程中,医保政策能助其承担绝大多数救治款项的话,对方是不会走上乞讨之路的。假如在这些可怜人绝望之际,还要将其自救行为定性为‘违法’,社会就没有‘温暖’可言了。”
据专家分析,禁止个人募捐的提法,是针对近年来各种各样的骗捐事件而画出的法律“红线”。2015年10月中旬,一则发生在安徽辛利的新闻“女子犬口救童,自己被恶犬咬成重伤”引起社会关注。伤者李娟男友张宏宇随后发起的募捐异常顺利,短短十天募到80多万元。然而,舆论迅速反转,调查发现“犬口救童”被证实是张宏宇为骗取捐款而编造的情节,李娟实际是在张宏宇的狗场喂狗时被咬伤的。最终张宏宇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