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22:42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是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2010年,国家、企业、居民收入分配在国民总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为12.94%、19.01%、46.91%;2014年,国家、企业、居民收入分配在国民总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为12.92%、24.4%、48.17%。尽管与西方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分配占比通常超过55%相比,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占比仍然偏低,但从趋势上讲,国家收入分配占比有所降低,居民收入分配占比有较明显提高,说明收入分配格局呈明显改善趋势。
“十三五”展望: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二五”时期,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收入分配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收入分配立法严重滞后,制度还很不完善,人均收入总体还比较低,收入分配差距还比较大,中等收入群体还不够强大,符合先进市场经济体制运行要求的收入分配格局还远没有构建起来,因此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
“十三五”将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也是最后五年。展望“十三五”,我国将坚定不移地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的重点是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通过让居民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等方式切实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确保人均国民收入年均增长7.18%以上,加大居民收入分配力度,努力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改革的关键是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和改革措施促进低收入者提高收入水平,努力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形成全面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改善收入分配格局相互促进的局面,最终要在全社会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改革的保障是加快收入分配立法,通过立法将我国收入分配改革成功经验不断固化使之成为全民遵循的共识,全面规范人们的收入分配行为,在全社会建立一整套规范的、定型的、成熟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只有全面把握改革的重点、关键和保障,精准发力,毫不动摇地推进改革,才能真正实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础。(刘军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二室主任,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