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22:39作者:三水老师
证件:凭申请人提供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或DNA亲子鉴定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开具的身份证明及对相关证件的认证材料到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夫妻一方为中国公民,与涉外边民通婚后在国内所生子女,具有中国国籍。
证件:凭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到父母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0、安置移民、自发移民
●对水库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等安置移民,移入地公安机关应当配合组织移民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取得移民名单和安置情况。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为实际居住在移入地的移民及所生子女办理户口。对不愿迁移户口的,应当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并为其办理居住证。
●自发移民在农村移入地未取得合法生产生活资料(宅基地、土地)的,应当动员其返回原籍地。历史原因形成的自发移民难以迁返原籍地的,应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并为其办理居住证。对自发移民及其所生育子女无户口人员,由移入地公安机关配合原籍地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后,对符合落户条件的按照出生户口登记给予办理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