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4 23:20作者:李天扬老师
虽然目前辽宁省、沈阳市都尚未出台具体的公车改革方案,但沈阳市浑南、沈北、皇姑、大东、沈河、和平、铁西、于洪等区都根据各自情况完成了一轮公车改革。
刚刚过去的2014年12月份召开的市委全会公布,沈阳9个区县已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试点,清退公务用车810辆。
总结各区的车改,普遍的做法是各部门统一上交公车,只保留必需的少部分车辆,其余进行拍卖,所得钱款统一上交国库。保留下来的车辆统一调度使用,贴有明显公务用车标识,以方便用车监督。
一些地区成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如浑南区。中心负责全区车辆的运营和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对政府提供公车服务,实行公务用车企业化运作,彻底告别“花钱养车”,实现花钱租车,购买服务。
记者了解到,目前沈阳市各区车补标准差异较大,有的区与国家标准基本相同,科级及以下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左右,有的区要高一些,处级的能达到近1000元。
某区工作人员表示,“每个区的标准都会不同。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新标准的通知。”省市公车改革方案出台后,各区将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