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5 21:02作者:才子老师
问:《规定》对控制会议文电、大项活动、工作组、检查评比等方面提出的措施刚性很强,这基于什么考虑?
答:强化刚性约束,是《规定》的鲜明特点。召开会议、下发文电、开展活动、派工作组、搞检查评比等是领导机关实施有效指导的必要方式,但一旦过度则必然事与愿违。“五多”问题由来已久,之所以久治不愈,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原则要求多,刚性措施少。《规定》篇幅虽然仅有1200多字,但条条都是“干货”,直奔新、老“五多”问题对症下药。如规定到同一个旅团的工作组1个月内不超过2个;在同一个旅团级单位组织的大项活动每年不超过1项;每周工作日基层干部无会日不少于3个;每周工作日不少于2个晚上由个人支配;从基层派遣公差勤务,正课时间和休息日节假日必须经本级主官批准,课外活动时间必须经本级值班首长批准,等等。这些措施都看得见、摸得着、好操作,必将产生明显的实践效应。
问:请谈谈进一步压减基层登记统计的具体考虑。
答:基层单位各种登记统计,是反映各项工作和建设情况的基本载体,是机关实施工作指导、基层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当前,基层登记统计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有的部门为凸显分管业务随意要求基层增加登记统计项目,有的领导机关工作组下部队检查一味看登记、查统计,有的基层单位为展示成绩自行搞一些不必要的本、表、册,这些在一定程度上给基层造成忙乱。《规定》强调压减基层登记统计,明确要求将2011年四总部文件规定的“八本六簿三表一册”整合为“七本五簿三表一册”。这既是一个具体举措,也释放了严格控制“本本”、为基层减负的明确信号。
《规定》推出了部队科学管理的新措施
问:对休息日和节假日连队外出人员比例有什么新规定?
答:现行《内务条令》对休息日和节假日连队外出人员的比例作了具体规定。部队普遍反映,随着形势发展变化,相关比例显得偏低。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规定》将不同类型部队基层单位休息日和节假日外出人员比例,分别提高了5%。这样规定,既不影响战备工作法规明确的人员在位率,又有利于官兵处理个人事务和调节身心。
问:对士官离队住宿有什么新规定?
答:“配偶随军或符合有关规定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可以按照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这是现行《内务条令》规定已婚士官可离队住宿的情形之一。当前,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士官配偶来驻地长期工作生活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由于缺乏政策依据,有的部队一味禁堵,不同程度影响到士官家庭生活与稳定。《规定》适当放宽士官离队住宿的条件,将这类士官也纳入到可按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的范围,这对于激励广大士官扎根军营、建功立业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