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8:43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镇机关实行每天值班制度。平时值班时间为中午12:00—13:00,下午5:00至次日上午9: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早上9:00至次日早上9:00。
二、值班地点为镇政府值班室,上班期间严禁打游戏、麻将、纸牌等。
三、值班人员安排以小组为单位,每组值班人员为5—7人。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如遇交接班人员不准时交接,发现一次扣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每人年终目标分2分。值班电话由值班组长交接,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好交接记录,值班期间做好重要来电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登记工作,要做到一事一登记,并按领导指示做好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办理完结的,应及时向领导说明情况。
五、值班检查由镇纪委书记、党政办主任负责,镇党委书记、镇长随机检查。抽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处脱岗人员个人年终目标分每人每次5分,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个人年终目标分2分;若被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或市领导抽查,发现值班人员脱岗的,扣处值班人员个人年终目标分8分,带班领导和值班组长个人年终目标分5分,并在镇村干部会上作通报,脱岗人员在大会上做检讨。
六、值班人员因病、因事需调班的,需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于调班前一天告知镇纪委书记备案。代班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值班职责,若检查发现脱岗现象,按第五条规定予以处罚。
七、使用值班电话时尽量长话短说,严禁使用值班电话打私话。
八、值班人员应在值班结束前半个小时内做好值班室的卫生工作。
九、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填写统一的值班记录,值班记录由党政办负责设计、发放,月底由党政办对当月值班情况进行小结。特别是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失误,要及时总结教训,查找原因,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