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4 18:41作者:王华老师
2、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医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召集和主持,或由院长委托的院领导召集和主持,全体院领导出席,有议题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2—3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
(1)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2)部属医院行政工作;
(3)研究讨论医院管理、行政事务、人事调动和调配等方面的问题;
(4)讨论和审议医院重要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管理措施、人事奖惩等并作出相应决议;
(5)讨论需报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6)听取各职能科室汇报工作;
(7)其他重要事项。
4、院长办公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院长办公会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半数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能对讨论的事项形成决议。
5、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提出,或由副院长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由院长决定。
6、院长办公会凡讨论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问题,本人必须回避。
7、院领导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必须向院长或主持人请假,对在会议上形成的决议要认真执行。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对讨论中不宜公开的情况要严格保密。
8、医院办公室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一般在前一天将院长办公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通知与会人员,并送传讨论的有关资料,同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以及督促检查各科室、各部门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9、医院行政决策接受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对于事关医院发展全局和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有重大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在作出决策前必须充分论证,并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直接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或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10、特殊情况下,院长可临时召开院领导碰头会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例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由院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参加,每周一次,周一进行。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可以填写议题单,提交医院办公室,由医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