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51作者:李一老师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存档:已就业学生】
已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存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二、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每年三四百左右。
1、人才服务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在编制上,它属于事业单位,在运行上,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实际上,它履行着部分行政职能,提供的服务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这种半官半商、亦官亦商,在官与商之中左右逢源,模棱两可。不少地方人才中心的负责人坚持:补齐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后,再提供人事服务。
2、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