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8:50作者:才子老师
收费托管和手续烦琐
令各地出现大量死档
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
专家指出,按理说,档案保管应该是公共服务,就业和社保经办机构在国家规定中也属于公益服务性质,但现行的档案托管,采取的却是商业运作。据悉,各地人才市场从上世纪90年代起开始收取档案保管费,一些地方最初年收费曾达七八百元,在社会各界的呼吁下,近年来,财政部、发改委等部门对收费标准进行了限制,收费有所下调。
一些专家表示,在各种档案托管群体中,公务员享受免费,国企职工由单位付费。这意味着,收入稳定的人群享受免费档案托管服务,而流动人员则要为自己的档案向管理机构付费,这让一些人觉得有失公平。而且,对于一些缴纳费用的人来说,其所享受的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
工作调动或需要开具证明通常要等很久,人员不少但效率不高,一件事得跑好几趟。打电话提前咨询基本无人理睬,还会互相推脱。在人才市场挂档的杨予鹏告诉记者,人才市场名为市场,但不是市场运作,都是挂靠在人社局下的事业单位。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肖俊表示,档案托管费像一个怪胎:是服务,但做起来不像服务;像买卖,但又不是买卖,还具有垄断性。因为弃档、自揣档案是违法违规的,所以消费者甚至没有说不的权利。
人才市场工作人员称,没有户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信息,要在当地报考公务员、购买住房、子女上学等,都会受影响。
虽然有必须存档的人才管理严格规定,但由于需要收费、手续烦琐和服务不佳等问题,全国每年仍有大量弃档、死档出现。
一些地方人社部门介绍,存档的死档数量高达总量的20%至30%。北京171万档案中,可流动的档案近164万,比例在全国较高,但由于庞大的体量,目前失联逾5年的死档也有61334份。
一些地方已经取消 还有地方仍在收取
专家指出,面对弃档,有关部门管理者需要反省,为什么提供服务却令一些服务对象选择逃避。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赵成根认为,让存档人付费不合理,公共服务业务应由政府买单。
记者了解到,这项备受争议的收费,在一些地方已经取消。如江苏省取消了档案托管收费的规定,山东青岛开发区则停止了收费。但除去江苏、山东青岛等少数地区,全国多数省份仍在收取这笔费用,甚至金额更大、名目更多。河北省存档费标准曾达到40元/月,2016年后收费下调为单位委托保管20元/月、个人委托保管1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