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闭幕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全票通过决定,对《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进行修改,将“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安排生育”。新颁布的条例在3月26日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甘肃省成为西部第一个全面施行“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系甘肃省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
2018-07-23 13:57
一、青海省单独二胎政策内容1、“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政策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家庭,取消生育第二个孩子四年间隔的时间限制”。即第二个孩子生育时间由单独夫妇双方自主选择。二、可以申请青海省单独二胎的公民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青海省户籍(不论城镇、农村户籍);(2)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3)
2018-07-23 13:56
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全票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意味着黑龙江省“单独二孩”政策落地。一、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1)双方或一方为黑龙江省户籍;(2)一方为独生子女;(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二、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
2018-07-23 13:55
“一非一农”夫妻生育二孩政策拟恢复条例修订草案还拟恢复“一非一农”夫妻生育二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农村居民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据省卫生计生委测算,恢复这项政策,每年约多生育1300人,对全省生育水平影响甚微。拟取消4年生育间隔此次提交的条例修订草案拟取消原规定的4年生育间隔期限,符合政策规定的育龄妇女生育二胎将不受间隔期限限制,有利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据测算,取消生育间隔将在两年内对人口出
2018-07-23 13:54
经县级人府人口和生育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2)夫妻一方是五级以上或者夫妻双方是六级以上伤残军人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确诊为病残儿,不能为正常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4)婚后不育,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并确诊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2015年10月29日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目前,山西省正在抓紧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研究制定具体的再生育条件。陕西省二胎新政策即将施行,根据现行法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一)第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三)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
2018-07-23 13:53
一、3月28日,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单独两孩”政策从即日起正式施行。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1)双方或一方为吉林省户籍;(2)一方为独生子女;(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
2018-07-23 13:52
海南单独二孩政策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宣布我国人口与生育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二胎(一般来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国家的二胎政策终于在喧嚣中尘埃落定,一时间国人都在讨论要不要生二胎。而海南省计生委表示:海南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名优明确时间,政策生效前生二胎违规。上半年海南海口市琼山区将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上
2018-07-23 13:51
1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同意《江西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从1月18日起,江西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一、可以申请江西省单独二胎的公民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1)独生子女至少一方户籍在江西省;(2)一方为独生子女。二、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的。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也
2018-07-23 13:50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昨天闭幕,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今年年初辽宁省两会时,省政协委员、省卫计委主任王大南曾表示:“如果国家全面放开二孩,辽宁将会最快调整生育政策,全面实施二孩政策。”王大南表示,东北三省生育率偏低,造成辽宁
2018-07-23 13:49
“全面两孩”的实施,需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国家卫计委下属的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姜卫平表示,除经全国人大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之外,还需各地履行实施方案报批、地方人大修订计生条例等环节,才能使全面两孩最终落地,“比照‘单独两孩’从决策披露到最终各地落地实施时间,生育二孩最快也要等到明年”记者采访了解到,从单独两孩政策来看,自2013年11月明确至7月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已完成地方法规的
2018-07-23 13:48
重庆二胎新政策2016年的具体规定要按新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正在修改中。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仍执行以前的晚婚晚育假: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2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省卫计委获悉,为做好《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计划生育政策衔接工作,近日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就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制度、全面实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等方面作出规定。实行一二孩登记制度证件不全的可实行承诺制《通知》要求,要实行一、二孩生育
2018-07-23 13:47
2016全面放开二胎最新消息:湖南叫停二孩不处理。湖南省卫计委已收到国家卫计委相关通知,之前湖南省卫计委做出“即日起,不符合湖南省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将不作处理”的决定,已暂停执行。10月30日,湖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湖南有375万对夫妇符合新政,其中约60%的妇女在35岁以上,并称“当日起,不符合湖南省现行生育政策的夫妇已经怀孕第二个子女的将不作处理”。
“晚婚假奖励取消了还能延长生育假吗”、“如果是独生子女还有没有其他的政策奖励”、“陕西省新的计生条例什么时候出台”……近日,有不少网友留言给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询问陕西省最新的计生政策。根据网友的疑问,西部网记者电话联系了陕西省卫计委计生热线。热线工作人员给出了最新的“产假”政策解释。“在陕西新的计生条例出台之前,陕西省目前还是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工作人员说,“就是说如果之前是独生子女,在新政策
2018-07-23 13:45
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实行全面二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为了方便群众登记,提高服务的效率,新的生育登记主要变化有:1、在一孩、二孩的生育服务登记中已不再要求提供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的纸质证明材料,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需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如果以虚假承诺获取了生
2018-07-23 13:44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大五中全会公报提出,中国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人口经济学博士、西南财经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杨成钢教授接受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全面开放二孩”,并不会带来生育堆积效应,长期来讲,将能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矛盾。针对四川人口总量出现负增长的情况,杨成钢教授表示,四川需做好相关制度安排,在这个过程中还需关注职业妇女的劳动保护问题。焦点话题:全面开放
2018-07-23 13:43
湖北二胎新政策2016年1月13日,第十二届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湖北省夫妻生育“两孩”的条件。湖北二胎新政策调整修改了五点:1、删除晚婚、晚育的规定。2、将《条例》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修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2018-07-23 13:42
1月14日进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通过当天起施行。这意味着,浙江的二孩实施细则正式出台了。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公民依法收养的,不影响其按照条例规定生育,但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再生育;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今后,在浙江符合下列情形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一、
2018-07-23 13:41
一、3月28日,江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政策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1)双方或一方为江苏省户籍;(2)一方为独生子女;(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具备下列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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