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7 15:22作者:李一老师
2018年海口市二胎产假多少条国家规定,海口市二胎产假政策规定
海口婚假:13天
海口产假(女方):188天
海口陪产假(男方):15天
产假规定:
1.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
2.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
3.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
4.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
1.基本产假:98天+90天
2.其它产假: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按下列标准享受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日;属重体力劳动者,术后一周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一日;
(3)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三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息一日;
(4)施行输精管绝育手术的,休息七日;
(5)施行输卵管绝育手术的,休息二十一日;
(6)怀孕不满三个月终止妊娠的,休息二十五日;怀孕三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息四十二日。
温馨提示: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并享受全勤待遇。同时落实两种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独生子女证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