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5:05作者:三水老师
延长产假将列入日程
据了解,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取消晚婚晚育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自此产妇产假为128天,即98天产假+30天优待假(剖腹产另加15天)。
对于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刚说,国家出台二孩政策是对整个国家人口鼓励的战略性政策。“生二孩产假是不是可以延长,这是一个新的课题,目前乌市还未出台这项政策。我们会到各地走访调研,参考其他省市如何去做。结合国家和其他省市的新政策,未来几年乌市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二孩新政策,新政出台之前仍按照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