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6:59作者:才子老师
不少再婚家庭期待生育限制能够放宽
有一类家庭,他们生育过下一代,却自称比“失独家庭”还惨。
过去的家散了,孩子不再属于他们,但新组建的家庭却不能再孕育生命。
如今,南京等地已经放宽了这一限制,河南争取再次调整生育政策时,统筹考虑再婚群体的生育愿望和需求。
痛苦
有的再婚家庭
不如“失独家庭”
62岁的刘阿姨,如今正在河南省人民医院住院,每天陪着她的,只有她的老伴。
“看着别人儿孙守护在床前,我俩只有羡慕的份。”刘阿姨说。
其实,刘阿姨的儿子已经30多岁了,30年前离婚后,前夫很少让她见儿子,如今儿子大了,偶尔几次相聚,也很生分。
她再婚的老伴前妻去世,自从他俩再婚后,前妻的家人把他的女儿领回老家,不让见面。
“说起来我们也都是有儿有女的,可是又跟没有孩子一样。”刘阿姨说,他们甚至连“失独家庭”都不如,虽然一辈子都只生了一个,可是什么计生补助都不能享受。
“其实,年轻时我也怀过两次,可是政策不允许,都给打掉了。”刘阿姨说,要早知道现在这个样子,拼了命也要把孩子生下来。
变化
南京等地再婚家庭最多能生三个
刘阿姨近日注意到一则新闻——南京放宽了再生育条件,再婚夫妇最多能生三个孩子。
具体规定为,如果南京的再婚夫妇双方各有一孩,婚后可以生第三个孩子;再婚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未生育,另一方已生育两孩的,再婚后可以生第三个孩子。而此前,南京已经明确,再婚夫妻如果已经各自生育过一个孩子,如果“双方均为丧偶”、“一方丧偶,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抚养”、“双方原各生育的一个孩子均由原配偶抚养”等情形,也可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