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6:52作者:三水老师
再婚夫妻看这里再生育也有可能超生
平阳有两对再婚夫妇因为超生,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义务,日前被移送至平阳法院强制执行。
再婚夫妇再婚前合计生育三个孩子
刘某与安某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双方均为再婚。2013年11月,安某生下一名女孩。然而在此之前,刘某与前妻已生育两个孩子,离婚后两人各抚养一个孩子;而安某与前夫已生育一名女孩,离婚后由前夫抚养。两人随后被计生部门征收9.46万元社会抚养费。
再婚夫妇婚后生育两个孩子
韩某与曾某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双方也均为再婚。再婚后,两人于2012年和分别生育一女一男。曾某与前夫曾生育过一名女孩,离婚后由前夫抚养;韩某并未生育。两人随后被计生部门征收11.21万元社会抚养费。
法院:再婚夫妇生育要符合一定条件
法院在对两起行政非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未领养过小孩,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生育二胎;再婚前双方曾生育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现家庭只有一个或者无子女的家庭经过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前双方生育子女超过两个的,不得再生育。
因此,刘某与安某再婚前,双方合计已生育子女三人,再婚后生育女孩已违反规定,属于超生。韩某与曾某再婚生育的第一胎女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也经计生部门审批,但第二胎男孩属于政策之外,不符合相关规定,因此属于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