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6:48作者:王新老师
四是,夫妻一方属丧偶再婚,且双方再婚前均已合法生育或者收养一个子女的;
奖励制度
独生子女一次性奖2000元
《修正案草案》吸收近几年全省计划生育工作经验,原则规定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奖励扶助制度,即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给予帮扶和救助。同时,适当调整原奖励措施,延长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并提高了标准,将发放年限从截至子女满14周岁延长到18周岁,一次性奖励从1500元提高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