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09:07作者:王新老师
训条例规定:凡参加军训的学生,军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因病请假者,须持校医院或校外定点医院证明;特殊原因请假者,本人须写出报告,各学院主抓军训工作的领导核实后签署意见。3天以内请假,由各学院批准;虽经各级批准,但病(事)假累计超过3天以上,取消当年军训资格,随翌年学生重修。
集中军训期间,凡因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如运动员代表学校参赛等)而不能参加军训的,有关单位须事先写出报告,报请主管书记批准,武装部将按有关规定确定学生军训成绩。
因生理缺陷或患有严重疾病,确实不能参加集中军事训练的学生各院系可让学生提出申请。免训者须填报免训申请表,并附有校医院或校外定点医院证明、院系领导意见,报武装部审批备案,军训成绩按合格成绩评定。被批准免于军事技能训练的学生必须参加军事理论课的学习和考试。
七、军训服装使用及收费问题
军训服装收费每人24元。新生入学后由各学院收取军训服装抵押金每人50元,领取军训服装时由学院统一交到劳动服务总公司。军训结束后,检查所回收的军训服装没有丢失或损坏后第二年每人返回26元,如有军训服装丢失或损坏将从服装抵押金中扣除一定费用。
八、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本院、系军训学生的领导和管理。各院、系带队干部要坚持每天深入训练场,配合解放军教官抓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军训的管理工作。要组织好军事科目的考核、教唱革命歌曲、国防征文和军训总结等工作。
(二)各院、系参训工作人员需着军装到训练场,协助教官做好军训各项管理工作。
(三)为保证军训质量,营造良好的军训氛围,做到严格有序的军训管理,要求军训师各级干部都要以解放军三大条令为依据,对参训学生进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全体参训学生要服从干部管理,听从指挥,爱护武器,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四)今年军训的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多。因此,各级干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军训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