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2:04作者:王华老师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
1、本科理工类专业学费:13000元/年;本科文史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
2、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专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执行。
3、国际合作项目收费标准:在宁夏理工学院学习期间学费按宁夏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在国外学校学习期间学费按该校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美国西北理工大学学费约12000美元/年,约合人民币7.2万元/年;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学费约650000日元/年,约合人民币3.3万元/年)。
4、专科学费:5900元/年。
5、住宿费:根据住宿设施条件不同,住宿费为1500-2200元/年/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宁夏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952-2210016;
传真:0952-2210016;
宁夏理工学院网址:http://www.nxis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