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22:11作者:王新老师
各位家长、广大青年朋友们:
“国无防不立,民无兵不安”。征集高素质兵员,是建设强大军队和巩固国防的基础,征兵宣传,既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今年夏秋季征兵工作的现实需要,我县今年夏秋季征兵主要政策如下:
1、今年征兵时间:
我县今年征兵工作从7月1日报名,7月31日—8月6日完成体检,8月底前完成政治考核。9月1日批准入伍,9月1日后根据计划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征兵工作完毕。今年征兵报名全部在网上进行,有志青年请尽快到“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注册报名。
2、今年征兵政策调整内容:
一是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网上录入体检、政治考核结果、网上公示预定兵名单;二是尚未入学的高中毕业生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三是体检、政治考核标准有较大修改。
3、今年新兵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对象: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农业户口可以征集初中毕业青年,但初中比例不超过总征集数的15%。
女青年征集对象:高中应届毕业生,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4、今年征兵的基本条件:
年龄要求:男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青年可放宽到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女青年为12月31日以前年满18至19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身体条件: 以修订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为准。比如身高男性160厘米以上,女性158厘米以上。
政治条件:以新颁布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为准。
5、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规定: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包括新录取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大学生入伍还可以享受考研升学、就业安置等优惠。
6、重庆市优抚政策:
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户每年8000元,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7、义务兵退役享受的就业优惠政策:
(1)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3)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县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