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21:25作者:王华老师
4.应届男性毕业生网上报名后,高校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结合开展大学生预征,组织对直招士官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检,参加初审初检人员应准备本人身份证、同一底片的1寸彩色登记照6张、学校学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各1份。
5.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二)体检政审
1.经报名初审后,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对初审合格人员统一集中组织体检(女性毕业生由市征兵办公室负责体检)。具体时间由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统一安排。鉴于有的体检结果涉及个人隐私,因此对体检结果将通过适当渠道反馈,不张榜公布。
2.对体检合格人员,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政审,主要查清初中就读以来的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情况。时间安排为7月5日以前完成。
(三)专业审定
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组织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的学历、毕业证、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收专业进行审定。对体检、政审、专业均符合招收条件的人员,由重庆市征兵办公室组织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公安、卫生、教育、纪检、高校等部门集体审定,择优确定预招对象,并通知到学校或本人,而后进行不少于5天的社会公示。
(四)批准入伍、签订协议
通过公示的拟招对象,7月初由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组织签订招收协议。签订协议后,招收对象就读的高校应当将学籍档案移交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重庆市征兵办公室对招收对象档案材料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后,7月下旬由所在区县(自治县)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入伍通知书。
(五)组织交接
重庆市征兵办公室与接收的大单位协商,确定直招士官运输时间和方式,集中安排在8月2日至10日进行运输。直招士官一般在重庆集中后自行到达部队报到,由部队发放被装。
(六)部队复查
招收的士官到达部队后,部队按照招收规定对接收人员的体检、政审和专业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招收条件的,作退兵处理。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将分别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