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8 09:47作者:李一老师
同样,黑龙江也调整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根据方案,黑龙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不含八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作为地方性加分项目过渡3年,2018年取消。
在国家层面提出“瘦身”高考加分之后,各地也纷纷跟进,压缩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根据媒体去年8月的报道,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江西、广东等13个省份已取消了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
以吉林为例,在吉林的高考改革方案中,吉林就提出,取消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优秀团干部和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等地方性加分项目。
此外,一些省份还调整了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例如,今次公布方案的湖北还明确,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重庆也提出,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
多地要求完善高考加分的监督和公示
上述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等。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在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4个省份中,大多数省份明确,将严格高考加分的相关管理。
例如,青海的改革方案提出,提前公示取消和调整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广东的方案中也提出,进一步完善考试加分管理机制,加强对考试加分政策执行过程的管理,严格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和认定程序,加大考生加分资格信息公开公示和社会监督力度。
在日前刚刚公布改革方案的湖北,湖北提出,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要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河北的方案提出,健全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实行省、市、县、学校四级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