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4:20作者:李一老师
第八条收费标准及退费管理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批准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同的专业,学费标准为6200元-7500元/年/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住宿标准按六人间(1000元/年/生)和四人间(1200元/年/生)学生宿舍内带阳台、卫生间、供热系统、风扇、宽带网等。退(转)学退费:根据渝价{2
005}487号文件要求,学生入学后因故要求退学退费的,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要求办理退费。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黔江新城职教园区,毗邻美丽的黔江峡谷公园,占地约506亩,校园环境优美,建筑特色鲜明,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学院秉承“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宗旨,形成了“创新与自信使人生更有价值”的校训,确立了“能者治教,严谨治学”的办学理念。
学院现有经济贸易系、建筑工程系、机械与电子工程系、国际商务系4个教学系;设有会计、审计实务、海关管理、市场营销、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微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汽车电子技术14个社会需求的专业。
学院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拥有一支素质较高且比较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100余人,其中有重庆高校的骨干教师和有丰富专业实践技能的“双师型”人才。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结构优化的教师队伍为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学院积极探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强化教学的中心地位;精心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服务活动;初步形成了良好学风、教风和校风。
学院大力推进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外知名院校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与加州南湾大学、加州州立大学MontereyBay分校、斯坦福大学、比利时孔多赛农业大学等高校开展合作项目,让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取得出国培训、交流、学习的机会。长江师范学院与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重庆工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与重庆经贸职业学院签订专衔本及自考本科合作办学协议;重庆经贸职业学院与朵朵润尔营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