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3:46作者:王华老师
重庆市教委召开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取消文理分科,统考语数外三科,等级性考试则采用“6选3”模式。
据介绍,重庆将在2018年上半年出台并公布《重庆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150分,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等级性考试,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6选3”科目组合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个人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中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招生高校评价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将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